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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震伤情特点 (1)骨折伤多。据统计,地震引起骨折约占50~60%,其中以四肢骨折较多,约占35~40%。下肢多于上肢,可能与下肢较长,受伤较多有关。四肢骨折中闭合性伤为主,横断和粉碎性骨折较多,螺旋及斜形骨折较少,这可能与地震的致伤作用物有关。(2)骨盆及胸部伤较多。骨盆骨折类型与卧位姿势有关,受伤姿势以侧位受砸者最多。胸部伤约占10~15%,包括胸部软组织伤、肋骨骨折、胸骨骨折,并可合并血胸、气胸、湿肺、肺不张等严重并发症。特点为伤情重,并发症多,多发性肋骨骨折多,复合伤多。(3)脊柱骨折及截瘫多。脊柱骨折以胸腰段居多,占4/5,绝大多数为粉碎性骨折及脱位,其中有 1/3发生截瘫,可能与运送过程中搬送不当有关。(4)四肢神经伤多。这与大面积的挤压有关,以腓总神经最多见,其次是臂丛神经及胫神经、桡神经,大多数能恢复。(5)软组织挤压伤及挤压综合症多。这与受压时间较长有关,筋膜间隙综合症及挤压综合症发生率明显增高。 4.现场抢救 (1)震后最迫切的任务是对大量被埋压人员实施紧急挖掘,就地急救,争取尽快地脱险。然而由于道路和交通被瓦砾、塌落的广告牌、装饰物、电线杆等所阻塞,救援人员、车辆、设备难于开进;通讯中断;供水、供电中断;同时还可能有续发性灾害和频繁的余震,这些既增加抢救工作的难度,又使遇难者和救援人员面临伤害的危险。同时由于医务卫生设施的破坏和医务人员的减员,也给抢救工作增加了难度。 因此,在抢救工作初期,必须迅速建立起现场指挥组织。掌握灾情和人员的伤亡分布情况,统一协调各方面力量,实施强有力地组织领导。要紧紧依靠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实施抢救伤员为重点的医疗救护和保障工作。要优先抢挖、抢救被埋压医务人员,在重灾现场建立临时包扎点、急救站;对有条件恢复的医疗机构采取应急恢复措施,挖掘和清理药品器材。在外援医疗队伍到达后,合理调度医疗卫生力量,全面展开现场抢救、救护与救治工作。在车站、码头、机场、广场和适宜地点,建立医疗站或野战医院,收治第一线运来的伤员,并及时组织后送。 (2)广泛开展群众性自救与互救工作 震后的自救与互救是灾区群众性的自发、自觉的救助行动。它的成效在于能赢得伤员的有利时机。驻灾区部队是自救互助的中坚力量,因为部队在震后能迅速恢复战斗力,及时营救党政领导,就近抢救群众,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脱险后的各级组织负责人,积极分子和民兵、医务人员,是自救互救的组织者和骨干力量。救灾实践表明,有组织的自救能使大家的自发行动,成为自觉持久进行的救助工作。在大体查明人员被埋情况后,应立即组织骨干力量,建立抢救小组,就近分片展开,先挖后救,挖救结合,按抢挖、急救、运送进行合理分工,提高抢救工作效率。 受过“五大技术”(通气、止血、包扎、固定、搬运)训练的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应及时跟随自救互助组织对被救出的伤员进行急救。如对窒息者进行人工呼吸;对出血性创伤进行止血;对四肢骨折伤员可就地取材,如木棍、板条、树皮、手杖或硬纸板等均可做为临时固定器材,其长短以固定住骨折上下两个关节为准(图1、2)。 群众性自救与互救还应注意方法,避免盲目图快而增加不应有的伤亡。可通过被埋人员亲属、邻里的帮助,迅速判断、查明被埋者的位置后进行抢救。根据被埋者人员呼喊、呻吟、敲进器物的声响及露在瓦砾堆外的肢体,留下的血迹初步判定被埋压的位置;依房屋结构类型、位置及其倒塌破坏的型式地震发生时刻(昼、夜)、判断门窗、床(炕)、坚实家具等的位置以判断室内人员被埋的地点,进而可通过问讯和侦听及反馈信号来确定被埋者的位置。救人时首先确定伤员的头部,以准确、轻巧、快捷的动作,使头部暴露,清除口鼻内灰土和异物,暴露胸腹部。如有窒息,应及时施行人工呼吸,为尽快地抢救更多的被埋压人员,当已确定所有伤员的位置后,依次使其头、胸腹部暴露,使可自行脱险。凡伤员不能自行挣脱出来的,不应强拉硬拽,抢扒露出全身查明伤情,进行急救、包扎固定后,迅速采取适宜方式搬运送医疗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