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航天首页>科研教学>继续教育>详细信息
来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协议书
来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协议书
来源:航天中心医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11

     来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协议书

 

甲方(招收单位):航天中心医院科教处

乙方(进修、实习人员单位):

 

一、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退回原单位。

二、进修人员报到时需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到科教处办理相关手续,进修费必须于报到时一次交齐,如中途退学或擅自变更科室,进修费一律不退。

三、进修收费标准:临床科室进修费每人每月200元,住宿管理费每人每月100元,共计300元。医技科室进修费每人每月300元,住宿管理费每人每月100元,共计400元。

四、在医院房源许可的情况下,进修人员由科教处统一安排住宿,入住前每人交钥匙

押金100元,进修结束无特殊情况者返还押金。

五、医院统一安排住宿的人员在进修期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宿舍,不得私

自带领家属及他人入住,违例一次扣罚50/天,损坏宿舍内设施须按价陪偿。

六、进修人员要爱护医院财产和科技资料,不得擅自拿走我院的图书、病例、X光片

等各种资料,不得损坏各种物品或器械,否则按有关规定由个人按价赔偿,直至终止进修学习。

七、进修专业和期限应按原定计划进行,不得随意调换进修科目及延长学习时间,违

者视情节予以罚款直至终止学习。

八、在院进修期间,要服从科室和医院的领导,虚心向带教老师学习,刻苦钻研业务

知识,积极参加每周二下午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及其他各项活动。

九、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探亲假,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本人应提前递交书面申

请,经科主任签字后报科教处审批备案。无论病假、事假进修期限均不顺延,逾期不归,不再安排进修学习。

十、进修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业手续:进修期间不服从医院管理者;情节严重者终止进修;违反医院的相关规定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缺勤、请假逾期不归者。

 

   

  选送单位(盖章):              进修人员签字:

 

                                               

            

 

 
 
 相关文章
2008年院级课题答辩会圆满结束
军民联欢共庆八一
医院简讯346期
医院简讯345期
奥运西场馆群应急分队入驻我院
奥运西场馆群北京120应急分队入驻..
航天员工参与奥运服务保障
中国糖尿病综合防治计划全国示范基..
我院积极承担奥运医疗保障任务
奥运专题图片
为期一个月的奥运核生化反恐培训顺..
奥运专题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院网站进行评议
 
 
医院概况
  医院简介   院长寄语   院领导合影   重大设备   对外交流   医院文化   医院成就
新闻动态
  院内简讯   医院动态   新闻聚焦   图片新闻   院刊天地
就医指南
  就诊须知   挂号须知   住院须知   取药须知   医保须知   体检流程图   急诊急救   医院探视指南  
    医院布局图   医院地理位置图   发热门诊流程图   急诊就诊流程图   就医路线
科室介绍
  重点学科   内科系统   外科系统   社区服务   门急诊系统    医技辅助   后勤工作保障         
专家在线
  健康咨询   慢病防治   名医在线   社区保健   专家介绍
特色医疗
  特色门诊   新技术新项目   疑难病历   最新医疗
科研教学
  教学机构   教学任务   科学管理   科研动态   科研人物   学术交流
求医问药
  健康园地   门诊指南   特需门诊   专家出诊表
其它连接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下载专区   院长信箱
BBS
  健康社区   医患沙龙    学术交流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下载专区 | 院长信箱
 

Copyright © 2006.All rights reserved www.asch.net.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5号 邮编:100049 信箱: 电话:8610-59971199航天中心医院版权所有,不得非法镜像。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
的依据,如有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