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协议书
甲方(招收单位):航天中心医院科教处
乙方(进修、实习人员单位):
一、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退回原单位。
二、进修人员报到时需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到科教处办理相关手续,进修费必须于报到时一次交齐,如中途退学或擅自变更科室,进修费一律不退。
三、进修收费标准:临床科室进修费每人每月200元,住宿管理费每人每月100元,共计300元。医技科室进修费每人每月300元,住宿管理费每人每月100元,共计400元。
四、在医院房源许可的情况下,进修人员由科教处统一安排住宿,入住前每人交钥匙
押金100元,进修结束无特殊情况者返还押金。
五、医院统一安排住宿的人员在进修期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宿舍,不得私
自带领家属及他人入住,违例一次扣罚50元/天,损坏宿舍内设施须按价陪偿。
六、进修人员要爱护医院财产和科技资料,不得擅自拿走我院的图书、病例、X光片
等各种资料,不得损坏各种物品或器械,否则按有关规定由个人按价赔偿,直至终止进修学习。
七、进修专业和期限应按原定计划进行,不得随意调换进修科目及延长学习时间,违
者视情节予以罚款直至终止学习。
八、在院进修期间,要服从科室和医院的领导,虚心向带教老师学习,刻苦钻研业务
知识,积极参加每周二下午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及其他各项活动。
九、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探亲假,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本人应提前递交书面申
请,经科主任签字后报科教处审批备案。无论病假、事假进修期限均不顺延,逾期不归,不再安排进修学习。
十、进修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业手续:进修期间不服从医院管理者;情节严重者终止进修;违反医院的相关规定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缺勤、请假逾期不归者。
选送单位(盖章): 进修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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