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论文发表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促进医院医疗、科研、教育水平的提高,扩大医院的创新力、影响力、竞争力,提升医院学术地位,经研究决定,给予发表高水平的论文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 凡是我院在岗职工以航天中心医院或北京大学航天临床
医学院的名称发表的论文均可享受相应奖励;在院外进修和读研期间利用所在医院资料发表的论文,不享受此奖励。
二、 国内发表论文的奖励标准:
凡国内刊物发表论文的,根据《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影响因子大小给予奖励。影响因子系数在1.0-1.6者奖励1000元,影响因子系数在1.6-2.0者奖励2000元。
三、 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奖励标准
凡是被SCI英文期刊收录的论文,一次性奖励5000元,影响因子系数在0.1-1.0的,每增加0.1另增加奖励1000元;影响因子系数在1.0以上(含1.0)的,每增加0.1另增加奖励2000元。最高奖励总额80000元。
凡是被SCI中文期刊收录的论文影响因子系数在1.0-1.5的奖励1000元;影响因子系数在1.5(含1.5)以上的,奖励2000元。
四、 发表论文奖励办法
(一)所受奖励论文的发表时间应在当年12月31之前,以杂志出版日期为准;到科教处登记时间为次年1月20日之前。
(二)凡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在职称晋升和各种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三)凡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将在每年医院工作会进行表彰。
(四)上述奖励标准针对论文第一作者,论文第二作者的奖励金额减半。
五、 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与以前下发的文件有抵触者以此文件为准。此办法解释权在科教处。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