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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
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节选)
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市政府决定,在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对本市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7月1日0时至9月20日24时,持有黄色环保标志及悬挂试验车号牌的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航天中心医院便民接诊车号牌为黄标,按规定自7月1日—9月20日暂时停运。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航天中心医院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