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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治疗
一般治疗:除非已经出现剧烈的呕吐或腹泻,或者在食物摄入后数小时才出现症状,否则均应尽力洗胃以排除毒素。可用催吐药,皮下注射阿朴吗啡5mg(儿童为 0.06~0.1mg/kg),只用一次。或者代之以吐根糖浆,可达45ml口服(儿童为15ml),如需要,可在15分钟后重复1次,继之口服约 200ml的水。活性炭60~100g口服或从胃管注入,可能有帮助。可给予导泻剂,如山梨醇1~2ml/kg.如果恶心和呕吐持续不止,则需从胃肠道外输入含盐和葡萄糖的液体,以克服脱水和酸碱失衡。若发生休克预兆,则有指征输注右旋糖酐,人体白蛋白或血液。可能需要机械性通气和加强呼吸系统的护理。
特异性疗法:患者食用了未经鉴定的蕈类,应该立即催吐。对蕈的种类进行鉴定,将有助于进一步的治疗。阿托品(每1~2小时皮下或静脉注射阿托品1mg,直到症状控制)是蕈毒碱中毒所引起的副交感神经过度兴奋的特异性拮抗剂。在鬼笔环肽中毒的情况下,主要依靠加强对肝肾功能衰竭的支持治疗。对麦角中毒的治疗,吸入亚硝酸异戊酯0.3ml,舌下含服硝酸甘油0.4mg,或肌肉或静脉注射罂粟碱30~60mg,可缓解动脉血管的痉挛。需要时可使用抗抽搐药(如缓慢静注地西泮5~10mg,如有必要尚可增量;或苯妥英10~15mg/kg静注,速度小于50mg /min)。严重的鱼肉毒中毒时,建议用甘露醇治疗,最高剂量为1g/kg,静脉注射30分钟以上。H1 和H2 拮抗剂可在鱼肉组胺中毒时应用。关于摄入含砷,铅,镉或有机杀虫剂污染的食物所造成的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