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须知
《航天中心医院医疗卡》建卡及使用须知
《航天中心医院医疗就诊卡》建卡及使用须知
一、办理《航天中心医院医疗就诊卡》时,请提供以下证件或表格在建卡窗口办理:
(1)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护照等);
(2)《航天中心医院建卡信息填写表》(带*号为必填项目)。
二、建卡完成后,可持卡进行窗口挂号、缴费,使用自助服务机进行挂号、缴费、打印化验单、查询等。
三、为保障您就诊及网络查询的顺利,请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患者信息,建卡时留手机号码。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四、持本市社保卡患者不需建卡,请直接到挂号窗口或自助机进行挂号,首次来院请主动留手机号码,其他功能与就诊卡一致。
五、医疗就诊卡实行“一人一卡”,如果不慎丢失请到建卡处进行补卡,同时前卡作废,但患者信息保留。请勿重复新建医疗就诊卡,以免因建卡信息错误,造成患者的医疗信息混乱或缺失,带来其他不良后果。
六、请遵守实名制就医规定,严禁使用他人医疗就诊卡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医疗就诊卡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诊疗。
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7:30-17:00
周末及节假日:8:00-12:00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