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 标准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医院新闻

工作动态

医院新闻

【医改进行时】医院积极部署密集准备
迎接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17-03-29
字号:
3月22日下午和3月23日上午,医院分别参加了北京市医药综合改革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
为落实医改政策,医院成立了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医院落实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各专项工作方案,开展专项培训,部署信息系统切换、政策宣传、改善医疗服务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7年4月8号医改正式实施。
后续医院将进一步积极准备,确保政策宣贯到位、落实到位,做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改核心内容抢先看
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调整。
 
改革目标
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费用(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将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详 解
1.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2.取消全部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所有药品零差价销售,一步到位,“平进平出”。
 
3.药品阳光采购 进一步降低药价
在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此次规格提出了药品阳光采购思路。也就是说:
向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全国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预计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大多数药品价格将会有新的下降。
 
4.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面临调整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改革将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上调护理、中医、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下调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收费价格。
—  具体包括  —
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
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
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
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和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总量控制,有升有降
保持全市医疗费用总量基本平衡:上调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
如:
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
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
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
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如:
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
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
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
 
涉及对象
根据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有3600多家。
 
具体包括:
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
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
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